真实案例:一群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却把自己包装成专业“健康顾问”,一部评书机、一个咨询电话,就轻松骗得老年人上万元养老钱。2021年4月,吴江区公安局成功捣毁一个针对老年人推销假冒保健品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案例剖析
2021年3月,嫌疑人杜某、丁某等人销售保健品“参茸倍力胶囊”,通过非法途径购买的13000多条老年群体个人信息数据。
识别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买卖、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犯罪分子定向邮寄给老年人一部只能循环播放所谓“某解放军总医院张教授”讲述中老年人常见病症,大力鼓吹参茸倍力胶囊疗效的评书机。
识别点2
犯罪分子采取“广泛撒网、重点培养”的方式进行“评书机”的无差别邮寄,其实评书机中只有定向的鼓吹保健品疗效的内容,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式灌输。
犯罪分子后续跟踪评书机收货状态,电话联系签收评书机的老年人群体,向其推销该胶囊,实际上市面上存在的“参茸倍力胶囊”,属于保健食品而并非药品,并没有能够主治糖尿病、高血压,及三高引起的并发症的药效。
识别点3
保健品和药品之前的区别,保健品的外包装上标有“健字号”标识,药品为“药字号”标识,两者在生产及配方组成、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疗效方面的区别、说明书和广告宣传等多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
犯罪分子刻意混淆保健品与药品之间的差别,鼓吹保健品的药效,视老人经济条件,可在500至1300元范围内自行定价,仅仅40天时间,销售额陡增。
骗术揭秘
1 邮寄“评书机”洗脑宣传,鼓吹“保健品”功效
本案例中,诈骗团伙将目标锁定于老年人群体中,通过定向邮寄“评书机”的方式进行洗脑宣传,虚假鼓吹“参茸倍力胶囊”疗效。
2 持续电话回访,骗取老年人信任
一方面,诈骗团伙通过电话联系前期已签收“评书机”的老年人群体,自称是保健公司回访,骗取老年人信任;另一方面,诈骗团伙会不断研习推销“话术本”,丰富诈骗套路,从其他正规保健品到“参茸倍力胶囊”来逐步推销,引诱老年人上当。
3 混淆“保健品”与“药品”的概念
诈骗团伙通过自行制作添加使用说明书、改变部分外包装等方法,将原本“健字号”标识的保健品改为“药字号”标识,并虚假鼓吹该药品的治疗功效,提高售价牟利。
受骗心理分析
洗脑手法运用:“感性心理运用”和“相关控制误解”。
《三国演义》中有个著名桥段,赵子龙长坂坡七进七出救出刘禅,而后刘备怒“摔”孩子,并大发走心台词,最后感动赵子龙,誓死追随。这其实就是感性心理的运用。
人类的心理有个奇妙的现象,就是喜欢听故事,因为故事是叙述性发言,这种发言比逻辑性发言更容易引起感情共鸣,感情越浓厚,越无暇分辨那些可疑之处。本案中诈骗团伙免费邮寄的评书机中,有超过4小时的推销音频,选择中年磁性男声开展保健养生讲座,用大量所谓“身边故事”来刺激老年人的“惜命”“追求养生”等心理期望。
相关控制误解,是另一种普遍性心理,很多人容易将各种随机事件联系起来,从而产生了一种错觉相关。认为我们找到了各种随机事件之间的联系。比如本案中,大量的案例让老年人容易产生错觉,认为很多人身体状态的改变是源自于使用了所谓的保健产品。
防范提醒
1.时刻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对陌生邮件、电话等多加留意;
2.注意“保健品”和“药品”之间的区别:
首先,生产及配方组成不同。药品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都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病理和病毒的严格检查及多年的临床观察,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而保健品勿需经过医院临床实验等便可投入市场。这样,属于药品的必然具有确切的疗效和适应症,不良反应明确;属于食品的则不然。
第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同。作为药品维生素类产品(药字号),必须在制药厂生产,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很高,比如空气清洁度、无菌标准、原料质量等;而作为食品的维生素类产品(食字号),则可以在食品厂生产,标准比药品生产标准低。
第三,疗效方面的区别。作为药品,一定经过大量临床验证,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SFDA)审查批准,有严格的适应症,治疗疾病有一定疗效;而作为食品的保健品,则没有治疗作用,仅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标,合格即可上市。
第四,说明书和广告宣传不同。作为药品,一定要有经过SFDA批准的详细的使用说明书,适应症、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十分严谨;而作为食品的保健品,说明书不会这样详细、严格,这也比较容易被利用作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
3.如果发觉上当受骗,请立即拨打110,并注意留存对方录音、电话、银行账户等相关证据。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GB 16740-2014 保健食品》中指出
保健食品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宣防金句
保健产品无疗效,莫贪便宜少吃药;
多养身体多交心,晚年生活开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