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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中华预防医学会(Chinese Preventive Medicine Association),成立于1987年,是全国公共卫生预防医学领域的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公益性、学术性法人社团,是全国性学术团体,是发展我国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和预防医学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文名:中华预防医学会
外文名:Chinese Preventive Medicine Association
注册机构:民政部
业务主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登记证号:3148 社会信用代码 511000005000094908
组织状态:正常
直属联系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学会简介
中华预防医学会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直属联系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学会1998年加入世界公共卫生联盟,是该联盟执委会执委(2000-2019)。
学会成立于1987年,先后于1987年、1992年、1999年、2005年、2014年和2019年共召开了6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原卫生部副部长何界生任第一、二届会长,曾毅院士任第三届会长,原卫生部原副部长王陇德院士任第四、五届会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为现任第六届会长。
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预防医学会,市级和县级预防医学会也相继成立,在全国已基本形成完整的预防医学会体系。学会总部设在北京,已有单位会员54个,会员超过11万名。学会下设78个分支机构,基本涵盖了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的分支学科。学会所属系列报刊72种,其中学术期刊70种,健康科普类报纸和期刊各1种。
主要职责
组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开展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与知识,促进健康素养提高;开展人才培养,更新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发现、培养、举荐专业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决策咨询、科技奖励、科技评估、标准制定、职业资格认证等服务,推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拓宽公共科技服务渠道;开展学风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开展国际交流,发展国际学术社团和科技工作者友好交往,促进国际合作;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兴办符合学会宗旨的公益性事业和业务活动。
机构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团结全国广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促进提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提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队伍与科技工作者专业水平,促进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促进普及与推广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知识,促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业务领域
(一)促进和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学术交流。
(二)宣传、普及医药卫生科学知识,增强全民预防保健意识。
(三)为政府部门制订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报刊、书籍、科技信息资料及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五)开展预防医学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帮助会员及广大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六)促进公共卫生教育,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科医师培训、毕业后医学教育等工作。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项目论证和评估,科技成果评审、技术标准编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工作。
(八)推荐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用性研究科研资金支持项目。
(九)按照规定经批准开展以下工作:设立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宣传鼓励医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与先进集体。
(十)探索和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和相关政策:推广预防医学科学技术成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评价;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学科发展需要组织相关展览等。
(十一)向政府反映会员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同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学术交往,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十四)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